栏目列表
|
教师的教学个性 |
|
时间:2016-06-03 09:02 来源:一线师资研究院 作者:一线教育 点击:
次 |
|
教学个性是教师独有的具有教育性、创造性的个人品质的总和,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逐渐形成的独特的较稳定的教学特色。主要含义包括:教师独创的区别于他人的非模仿性的教学风格;对学生具有启发性,是培养学生创造性的源泉;能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;体现了教学艺术。
教师应具备的个性品质:
行为动机和行为目标方面:热爱教育事业。
兴趣方面:追求新知识,善于倾听不同意见,敢于发表看法,热衷社交活动,习惯自我表现。
情绪方面:豁达、幽默、坦诚、平静。
意志方面: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强的毅力。
道德方面:能够辨别善与恶,自觉地遵守社会道德规范。
能力方面:具有认知能力、思维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开拓能力等。
※ ※ ※ ※ ※ ※ ※ ※ ※ ※ ※ ※
以上内容摘自北京教育出版社新书《整体课堂管理教师手册》(刘正荣主编),需要的读者可登录一线教育书库微店订阅。
(责任编辑:一线教育)
|
|
|